
8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华润新能源(连江)有限公司关于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的用海申请。这意味着这一总装机容量700兆瓦的省重点风电项目在推进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也为福建深远海风电规模化开发再添注脚。

根据批复,项目将使用连江县东部外海海域共计605.377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204.8192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400.5579公顷,用海性质属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期限为29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算。
据悉,华润连江外海项目位于连江县东侧海域,场址中心距北竿岛约18公里,场区面积约79平方公里,水深介于38至46米,是典型的深远海风电项目。项目计划安装39台单机容量18兆瓦的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及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总投资约80.48亿元。项目单位华润新能源(连江)有限公司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持股1%。
项目于2023年10月获得核准。针对开工审批手续办理周期较长等现实情况,福建省发改委已于2025年10月同意将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为项目合规落地预留充足窗口期。
批复同时对项目建设运营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及施工计划报连江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监管;建设及运营全过程须严格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按规定开展生态跟踪监测,执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严禁占用自然岸线,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并统筹兼顾周边其他合法用海活动。
随着用海许可的落地,连江外海项目有望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不仅将进一步壮大福建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也将为国内大容量机组在复杂海域环境下的工程实践积累宝贵经验。
编者短评
连江外海项目的用海获批,是福建海上风电向“深蓝”迈进的又一重要注脚。从700MW的单体规模,到39台18MW大容量机组的配置,再到近40米的深水施工条件,项目本身即是对产业链成熟度的一次综合检验。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审批复杂性,相关部门通过延长核准有效期等方式,体现出对重大清洁能源项目“促落地、保合规”的务实态度。在“双碳”目标下,如何在加快开发的同时守好海洋生态红线,仍将是深远海风电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命题。连江项目的每一步推进,都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值得跟踪的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