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6〕214号),同意将该项目的项目单位由"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镇赉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余核准内容仍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据批复披露,2026年3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6〕75号文件核准了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602-220000-04-01-391424,原项目单位为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此后,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镇赉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其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镇赉县发展改革局请示,省发展改革委同意上述变更。批复同时明确,此次核准内容变更系企业综合评估后的自主行为,不存在任何补偿要求或法律纠纷。
将核准业主下沉至项目所在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是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推进中的常规操作——既便于就地统筹建设、融资与后续运维,也往往是项目从"取得核准"迈向"实质开工"的前置一步。镇赉所在的吉林西部是全省风能资源富集区域,此次50万千瓦风电项目主体落定,有助于项目前期手续与工程组织提速。
批复要求,镇赉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信息,其中开工前按季度报送进展,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逐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原文如下:
关于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6〕214号
镇赉县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镇发改规划字〔2026〕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6年3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6〕75号文件批复了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602-220000-04-01-391424。项目单位为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镇赉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其全面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镇赉县发展改革局申请,同意吉林能发镇赉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项目单位由"吉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镇赉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余批复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6〕75号文件规定执行。此次申请核准批复内容变更,是出于企业综合评估的自主行为,不存在任何补偿要求或法律纠纷。
请镇赉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