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日,广西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批复,原则同意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申请。这份文件看似只是例行调整,实则把项目的建设边界、机型方案和送出路径一次性重新划定,也折射出当前陆上风电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普遍面临的实际处境。
项目建设地点。由原“广西容县灵山镇”变更为“广西容县灵山镇、杨梅镇,北流市北流镇、新荣镇、大坡外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由原“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本项目须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变更为“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项目建设16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兆瓦,建设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北流220kV六荣升压站后接入广西主电网,配套建设进场道路。”
工程估算总投资。由原“总投资50710.24万元”变更为“总投资50632.40万元”。
详情如下: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核准变更的批复
玉发改许可〔2026〕68号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核准变更的请示》(容发改报〔2026〕92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调整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申请。
二、项目建设地点。由原“广西容县灵山镇”变更为“广西容县灵山镇、杨梅镇,北流市北流镇、新荣镇、大坡外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由原“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本项目须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变更为“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项目建设16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兆瓦,建设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北流220kV六荣升压站后接入广西主电网,配套建设进场道路。”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由原“总投资50710.24万元”变更为“总投资50632.40万元”。
五、项目核准调整支持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9212026XS0005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复函》、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容县灵山平田风电场、北流大牛岭风电场项目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有关意见的函(桂电函〔2026〕9号)》。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余内容按原核准文件玉发改许可〔2025〕9号文件执行。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