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同意对该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容量进行调整。这是项目自2025年3月核准以来,在建设方案上的一次针对性修正。
批复显示,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5年3月6日由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5〕58号文件核准,项目单位为扶余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
此次调整源自电网侧的接入要求。项目单位根据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对升压站主变压器容量作出上调:建设内容由"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00兆伏安主变"变更为"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20兆伏安主变"。
机组方案保持不变。项目仍新建单机容量7.5兆瓦风电机组26台、5兆瓦风电机组1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并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批复同时明确,除上述调整外,其余内容仍按吉发改审批〔2025〕58号文件执行。
主变容量是风电场电能送出能力的核心参数。在200兆瓦装机规模下将主变由200兆伏安提升至220兆伏安,可为机组满发及出力波动留出更大裕度,也更贴合电网接入评审对送出可靠性与调节空间的要求。扶余所在的吉林西部是省内风能资源富集区域,也是"陆上风光三峡"工程的核心承载地,此番核准内容落地,意味着项目向实质性开工再进一步。
原文如下:
关于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6〕203号
扶余市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扶发改发〔2026〕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5年3月6日,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5〕58号文件批复了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409-220000-04-01-421018,项目单位为扶余箕星一号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按照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对主变压器容量进行了调整,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依你局请示内容,同意《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车扶余一号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5〕58号)文件内容变更,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由“新建单机容量7.5兆瓦风电机组26台、5兆瓦风电机组1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00兆伏安主变,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变更为“新建单机容量7.5兆瓦风电机组26台、5兆瓦风电机组1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20兆伏安主变,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其他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5〕58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