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对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至此,这个承载着江苏沿海新能源开发期待的项目,在先后拿下省级核准、用海预审之后,又跨过了开工前最关键的一道"生态关",前期手续链条基本闭合。

华能启东H4#为新建项目,场址位于南通市启东东部海域,离岸距离约30.2公里,场址东西宽约20公里、南北长约6公里,涉海面积34平方公里,风电场区水深在-18.01米至-9.45米之间(1985国家高程基准)。从区位上看,启东地处长江口北翼,是江苏海上风电开发的核心阵地之一;30公里级的离岸距离,也对施工船机、海缆敷设和运维通达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规模配置上,项目装机容量308MW,拟布置28台单机容量11MW的风电机组,11MW级机型正成为当前海上新建项目的主力选择,单机容量的抬升直接摊薄了单位千瓦的用海面积、基础施工与运维成本。送出方案方面,风电机组所发电能汇集至配套的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由220kV海底电缆登陆接入220kV陆上集控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还规划了1座容量1.8MW的海上光伏发电,并创新地"借道"送出,光伏电力经21号风机一同汇流后送至220kV系统变电站。这种"以风带光、风光同场"的融合开发思路,无需另建海缆通道即可实现两种电源并网,对提高单位海域的能源产出效率、探索海上风光一体化开发具有直接的示范价值。此外,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包含陆域电缆和陆上集控中心,该部分将另行委托评价。
手续层面,项目此前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5〕972号)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函〔2025〕459号)。核准、用海预审、环评三项关键批复相继落地,意味着项目已具备向工程建设阶段推进的条件,江苏海上风电的在建梯队或将再添一枚308MW级砝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