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8,123,5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04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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