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京01民初304号),瓦房店轴承集团风电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了华锐风电。
戏剧性的是,瓦房店轴承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与华锐风电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一起官司,颇有种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的意思。
公告显示,瓦房店轴承集团与华锐风电存在业务往来,向公司供应了变桨轴承、偏航轴承等产品。此次瓦房店轴承集团主张华锐风电拖欠其货款,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请求被告(华锐风电)立即偿还货款约6974万及利息,并且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由于瓦房店轴承集团向法院申请了保全措施,目前,法院已经冻结了华锐风电1 个银行账户,冻结账户额度为7000万元。
针对此次诉讼,华锐风电以瓦房店轴承集团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反诉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提出了反诉申请。
据了解,华锐风电要求瓦房店轴承集团支付轴承产品质量损失约1.66亿人民币并将有质量问题的68台轴承产品予以退货,同时,华锐风电要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承担。
就在华锐风电发布此份公告前两天,公司刚刚披露了两份权益变动报告书。重工起重以1.1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华锐风电5.01%的股权转让给中顺宜鑫,转让总价款约3.3亿。并且,中顺宜鑫拟购买重工起重持有的华锐风电部分或全部股份,意向购买比例为 10%-15.51%。但因尚不具备一次性购买全部意向股份的条件,拟采取分两次交易的方式购买上述股份。
权益变动后,重工起重持股比例变更为10.50%,中顺宜鑫持股比例为5.01%。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华锐风电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股东权益变动并没有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这是重工起重与华锐风电携手的第十年。2006年,大重成套与四家法人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华锐风电,成为当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0%)。实际上,大重成套由重工起重间接控制,而重工起重的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国资委。
2009年,大重成套将其所持有华锐风电股份无偿划转给重工起重后,重工起重就正式成为华锐风电的第一大股东。10年间,重工起重见证过华锐风电登顶整机制造榜首,在资本市场创下纪录,也经历过华锐风电短暂辉煌过后的持续亏损,如今,它终于决定抽身离开了。
只是谁能想到,刚刚离开,重工起重与华锐风电又一起经历了这么一出。
针对此次诉讼事件的影响,华锐风电称因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7年和2018年,华锐风电刚刚扭亏为盈,分别实现净利润1.15亿、1.85亿。2019年第一季度,华锐风电营业收入实现8542万,同步增长442%,但其净利润仍亏损约813.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