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集中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这笔招标指向的虽是"送出工程",牵动的却是两个合计逾千兆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在粤东海域,一场围绕深远海、大兆瓦与集约化送出的规模化开发正在提速。

公告显示,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与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均坐落于汕尾市附近海域,场区水深约34米至43米,风场北边缘离岸距离约30公里。34米以上的水深叠加30公里的离岸距离,已明显超出近海浅水范畴,属于典型深远海风场,对基础结构、施工船机与运维组织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规模上,两个项目合计装机1010.4MW。其中红海湾三总装机506.4MW,将安装12台单机容量16.7MW和17台单机容量18MW的风电机组,共29台;红海湾四为504MW,安装28台单机容量18MW机组。18MW机组在两个项目中成为绝对主力,这也是当前国内海上风电批量应用的最大单机容量级别之一,折射出整机大型化驱动度电成本下探的行业主线。
公告明确,红海湾三、四两个项目将联合建设一座海上升压站,站址选在两个场址中间、靠近风场北边缘的位置。对分属不同业主的两个相邻项目而言,共用一座海上升压站,意味着用海面积、海缆路由、施工窗口与后期运维资源的整体压缩,是海上风电从"单个项目算账"走向"场群统筹开发"的一次实质性落地。在深远海开发成本压力持续加大的当下,这种集约化送出模式的示范价值,不亚于项目本身的装机规模。
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覆盖面极广。承包人需承担自核准后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工作,包括合法合规手续及各类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与批文获取,协助用海用地手续办理,以及集中送出工程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调试、涉网试验、性能质量检测、试运行、质保期维护、验收移交等全流程事项,并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合规、协调及费用总负责,其中安全保障投入被明确要求专款专用。招标边界上也有区分:中广核红海湾三项目的陆上集控中心相关设计、施工及采购纳入本次范围,而中海油红海湾四项目的陆上集控中心工作不包含在内。
工期同样紧凑。工程计划2026年10月20日开工,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送电调试,总工期253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须对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节点工期负责。
粤东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的拼图再补上一块。1010.4MW装机、57台机组、一座共用升压站,最终要在253天内跑完送电全流程——对具备深远海EPC总包能力的企业来说,这既是能力验证,也是一张入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