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越通社5月12日报道,越南广宁省委常委会近日正式批准在姑苏特区投资建设广宁4号风电项目。这不仅标志着广宁省境内首个海上风电项目落地,更被视为该省开发丰富可再生能源、打造“全国风电中心”的先导性一步。
广宁省委书记管明强在阐述项目意义时透露,广宁省风电总潜力接近1.6万兆瓦,其中海上风电潜力约1.3万兆瓦,具备极大的开发价值。此次获批的广宁4号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50兆瓦,将部署于姑苏特区近海区域。
为最大化风能优势,广宁省委常委会已要求加快推进该项目进程,并对各潜力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勘察。同时,省委建议越南工贸部将该项目补充纳入国家第八版电力规划,制定系统性发展规划。特别强调的是,未来电力传输系统的建设须确保与海洋养殖规划和水路交通协调发展,实现多维度的海域综合利用。
发展风能是越南绿色能源转型路线图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第70号决议的关键举措。就在上月(4月底),广宁省刚刚在横蒲坊动工建设总装机200兆瓦、投资额约18.8亿元人民币的广宁1号风电项目(陆上)。一个月内陆上、海上项目接连推进,有望为广宁省乃至越南北部地区的长期发展注入全新的绿色动力。
编后语
广宁4号项目的获批,意味着越南海上风电开发不再局限于南部海域,开始大步向北部湾地区挺进。面对超1.3万兆瓦的海上风电潜力,如何平衡输电规划、海洋权益与生态保护,将是广宁乃至越南风电产业能否从“示范”走向“规模化”的核心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