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按照2025年省发展改革委第二批下达我市95万千瓦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本次竞争配置按照科学分片、规模开发、统一送出、有序竞争原则,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95万千瓦,拟划分为四个标段,FS1(20万千瓦)、FS2(40万千瓦)、FS3(15万千瓦)、FS4(20万千瓦),场址主要位于顺城区和抚顺县,申报企业申报的标段数量不得超过2个。
申报企业须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申报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全文如下:
抚顺市2025年度95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公告
为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好我市2025年度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一、配置规模和范围
按照2025年省发展改革委第二批下达我市95万千瓦风电开发建设规模,本次竞争配置按照科学分片、规模开发、统一送出、有序竞争原则,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95万千瓦,拟划分为四个标段,FS1(20万千瓦)、FS2(40万千瓦)、FS3(15万千瓦)、FS4(20万千瓦),场址主要位于顺城区和抚顺县,申报企业申报的标段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以单一投资主体参与;
2.申报企业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3.申报企业资信良好,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4.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5年6月9日17点前,到抚顺市振兴大厦A座1712室办理报名验证,于6月9日14点至17点到上述地点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
5.国内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有效报名的企业根据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提交至抚顺市振兴大厦A座1712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二)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性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韩先生 57500312
监督部门: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57500985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