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双方同意更改日期为2016年1月26日的采购合同2,将合同2应付的代价由2.14亿元减少至1.94亿元,及向供应商采购的机器及设备由24组各组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修订为9组各组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及14组各组为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
协合新能源(00182)公布,于2017年7月7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天津协合华兴与金风科技(002202)订立2份新采购合同。据此,双方同意更改日期为2015年7月23日的采购合同1,将合同1应付的代价由2.14亿元减少至1.3亿元,及向供应商采购的机器及设备由24组各组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修订为13组各组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及3组各组为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