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项目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单个嘎查村关联的风电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
申报企业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优选。申报主体为联合体的,应提交相关联合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联合体成员股权分配等情况。
为保障嘎查村集体增收效果,鼓励以嘎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支持村集体依托土地作价入股、投资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共享发电收益。
本年度驭风行动项目原则上需在2026年底建成并网,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确需变更投资企业的,要将收益共享作为项目转让合同的重点条款,确保项目全寿命周期按约定共享发电收益。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6年驭风行动项目优选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6年全区驭风行动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6〕353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6年驭风行动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6〕4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杭锦旗能源局、农牧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旗2026年驭风行动项目竞争性优选工作。
一、项目概况
1.优选方:杭锦旗能源局、杭锦旗农牧局。
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3.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单个嘎查村关联的风电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
3.申报企业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优选。
4.申报主体为联合体的,应提交相关联合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联合体成员股权分配等情况。
5.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024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二)项目要求
1.参与优选的投资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申报方案应按照编制大纲(见附件2)编制,明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场址条件、电站建设方案、接网方案、经济性测算分析、技术先进性等内容。
3.项目接网方案应明确拟接入的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等。
4.申报项目场址及送出线路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并取得县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林草、环保、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见。
5.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三、建设要求
1.为保障嘎查村集体增收效果,鼓励以嘎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支持村集体依托土地作价入股、投资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共享发电收益。
2.本年度驭风行动项目原则上需在2026年底建成并网,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确需变更投资企业的,要将收益共享作为项目转让合同的重点条款,确保项目全寿命周期按约定共享发电收益。
四、工作组织
杭锦旗能源局、农牧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本次优选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
1.杭锦旗能源局、农牧局负责本次优选组织协调工作,发布优选公告,监督本次优选工作,并对质疑进行复核。
2.第三方专业机构受杭锦旗能源局、农牧局委托开展优选工作,公平公正组织专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按照要求开展优选。
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申报及优选程序
(一)递交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在2026年6月17日18:00前提交至杭锦旗能源局;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5份)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申报材料应当密封,并在密封处粘贴封条,同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应提交1份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申报材料需按时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二)开展优选
申报截止后3日内,市能源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优选工作采用符合性审查与详细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优选将重点考量申报项目风电建设方案、电网接入方案、创新示范方案、开发模式及投资分析等内容及申报企业投资实力、新能源投资建设业绩、对鄂尔多斯市和杭锦旗做出贡献情况等条件。
(三)结果公示
拟入选项目经旗政府审定同意后,通过公开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旗能源局、农牧局将项目清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市能源局、农牧局复核。
六、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杭锦旗能源局电力和新能源股
旗能源局联系人:刘敏
电话:15149441526
旗农牧局联系人:苏博
电话:17704776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