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未批先建的代价
2024年6月,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启动了8台风电机组的建设。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手续,直接构成了“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批先建项目将被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总投资额1%-5%的罚款。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46.4万元罚款。这一金额推测对应项目总投资额的1%-2%,若按1%计算,项目总投资约4640万元。
争议与反思:罚款是否合理?
企业未批先建的出发点也值得考量,可能是企业为赶工期、抢占市场,或对政策风险的误判。然而,新能源项目审批流程复杂、周期长,也可能间接导致此类违规行为。
其次,处罚力度的合理性,46.4万元罚款属于法定范围的底限,若项目实际环境影响较小(如风电对生态扰动较低),这一处罚可能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但如果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则可能引发执法宽松的争议。
行业警示:新能源扩张的合规困局
对于投建企业来说,合规前置的警示,风电项目需在立项阶段同步推进环评、用地等手续,避免因审批滞后引发违规风险。
更要充分了解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要求敏感性。云南省对生态保护要求严格(如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企业需深度对接地方环保部门,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对行业的启示,掌上风电认为: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新能源行业迎来了快速扩张的机遇期,但也暴露出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先机,忽视程序合规的问题。这种“抢装”行为不仅增加了法律风险,也可能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此,行业需要在开发效率与合法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应严格监管企业行为,确保项目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考虑项目最终目标,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创造更高效的营商环境。例如,试点“环评备案制”等创新机制,可在不影响环境保护和人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企业因审批周期长而产生的违规动机。
政企双方需齐心协力,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优化,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这不仅是对当前问题的解决,更是为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