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M021-WLJDZ-2009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中广核乌力吉风电场二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风机采用轮毂高度为65米的Vestas
V52–850kW风力发电机组的吊装、安装与配合厂家调试,风机机组数量为58台。
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潮格尔温都镇乌力吉
三、开工日期:计划为2009年5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严寒地区从事过风电机组吊装工程的施工工作。
5、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4日—2009年2月2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0)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10)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七、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