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象山3#、4#、5#、6#四个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复函。文件显示,这四个项目在建设规模、装机容量、投资总额及开工时间等方面均进行了显著调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四个项目共计取消了原规划的36台大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安装计划,总装机容量相应缩减。
具体变更详情如下:
象山3#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地址明确为象山县东南部海域。关键调整包括:用海总面积从183.8257公顷大幅增加至436.3348公顷;规划安装的风电机组由25台18兆瓦机组减少为19台18兆瓦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因此从450兆瓦调整为342兆瓦。项目总投资调整为38.7266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拟开工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
象山4#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地址同样调整为象山县东南部海域。用海面积从195.7348公顷调整为488.1773公顷;风电机组由原45台16.7兆瓦机组变更为29台16兆瓦机组;总装机容量从751.5兆瓦调整为464兆瓦。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1.7471亿元,资本金比例20%,拟开工时间也为2026年10月。
象山5#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地址明确,用海面积从189.4849公顷调整为425.0038公顷;安装机组从25台18兆瓦调整为19台18兆瓦;总装机容量从450兆瓦调整为342兆瓦。总投资调整为49.0385亿元,资本金比例20%,拟于2026年10月开工。
象山6#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面积从192.4394公顷调整为445.3275公顷;安装机组从27台16.7兆瓦调整为19台18兆瓦;总装机容量从450兆瓦调整为342兆瓦。总投资调整为47.9878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0%,拟开工时间同样为2026年10月。
此番调整后,四个项目的总规划装机容量较原先有所下降,但单机容量依然保持在16-18兆瓦的大型化水平。同时,各项目用海面积均大幅增加,拟开工时间统一明确至2026年10月,预示着项目前期工作正朝着更精细化、更符合实际工程条件的方向推进。
编后语:看似“做减法”的容量调整,实则是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的“优化法”。用海面积增加而风机数量减少,反映出在生态约束与工程经济性之间寻求更优解。单机大型化的主线未变,表明技术进步仍是降本增效的核心。从粗放规划到精准设计,中国海上风电正步入一个更科学、更可持续的新阶段。每一次审慎的调整,都是为了未来更稳健的腾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