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解释称,此举是基于“近期多项事态发展”,认为原定时间召开会议“不适当、不切实际、不合理及/或不理想”,因此依据公司章程第86.6条行使酌情权予以延期。
公告中披露的“事态发展”包括多个方面:
股东丰盛方面多次发布“无根据指控”,公司已发布公告澄清;
部分小股东反对召开会议并威胁提出清盘呈请;
工会代表约90%员工请愿反对,担忧公司运营稳定性;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对建议决议案表示担忧;
针对丰盛的民事诉讼及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
独立调查委员会已提交报告确认资金挪用情况。
董事会认为,延期有利于法律行动推进,避免影响追讨损失及刑事调查,防止罢免现任董事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保障集团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最佳利益。
公告同时强调,任何试图召开原定股东特别大会的行为均违反公司章程,不构成有效会议,其所通过的决议无效且无法律效力。



编后语:一场股东大会从2025年延至2028年,一次罕见的时间跳跃,董事会援引章程条款,以“维护稳定”为由将会议推迟近三年,其间涉及多重因素我们不便过多解读,但局面之复杂可见一斑。延期是否真能“止损维稳”,还需时间检验,这场控制权与公司治理的拉锯战,已注定漫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