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银星能源分别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现金收购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和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人民币63,800.00万元收购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和负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交割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负债(包括银行贷款)均已完成转移。银星能源已向宁夏能源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转让价格的51%),具体金额为32,538万元。根据银星能源与宁夏能源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银星能源应于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一年内,即2024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转让价格的49%),具体金额为31,262万元。
银星能源表示,为支持银星能源的经营发展,宁夏能源拟将第二期款项收款时间延期一年,即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向公司收取第二期转让价款31,262万元,并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关于延期收取银星能源现金收购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及负债剩余款项的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