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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十四五”新增风电并网1GW以上!
2023-01-16
 
聚焦氢能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依托我市装备创新资源优势,加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聚焦氢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拓展产学研合作,吸引培育人才队伍,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在清洁低碳制氢、高压储氢、氢气精准纯化、氢气致密储输等核心技术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材料领域,打造特色产业竞争优势,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引导国内外先进资源要素聚集,加大氢能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引进,大力支持孵化氢能与氢燃料电池“瞪羚”企业,加快建立优势企业为核心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集聚、专业、互补的开放型产业生态。
 
引育并举构建产业链竞争优势。加强跨周期战略谋划,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细分领域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发展氢能供应与装备制造产业链,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支撑项目,打造若干氢能产业园区,推动氢能产业在空间布局上趋于集中,功能上趋向集聚,定位上互补发展。拓展低成本、大规模、多元化氢气来源,加快构建氢能基础设施体系,保障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探索创新规模化、商业化、可复制的氢能应用商业模式,以示范项目引领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适度超前搭建供给体系。统筹氢能产业和示范布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逐步提升绿氢比例,稳步构建储运网络,支持引进固态储氢及新型储氢技术研究与应用。谋划新建1条输氢管道、建设1-2个氢气液化项目。有序建设加氢基础设施,推动加能站建设,构建满足洛阳及周边氢能需求的加能站网络。支持建设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站和加油站改扩建油氢合建站,建设加能站7座。
 
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创新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模式,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推广应用。以交通领域为突破口,积极争取氢能商用车差异化路权和资金支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示范应用,鼓励政府投资工程优先使用氢能车辆。鼓励整车生产企业与市内重点物流运输、汽车运营企业合作,批量化集中采购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成本。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推动我市生产的氢能车辆在示范应用城市群、郑汴洛濮氢走廊、郑汴洛城际旅游专线中进行推广应用。加强我市氢能车辆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与示范应用城市群内整车生产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强强联合、共同做大氢能产业市场。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建设氢能车辆应用先行先试区。
 
完善产业安全政策体系。筑牢安全底线,聚焦氢制取、储运、加注等关键安全环节,强化氢能保供和示范应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营监管。严格落实氢能产业发展准入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适应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管理机制,完善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不断夯实产业政策体系。
 
 
第四章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
 
持续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把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城、全过程,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能低碳的能源消费新模式。
 
一、推进能源生产绿色化
 
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开采。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碳排放监控,加快应用绿色开采和智能化技术,加大余能、副产品回收利用力度,降低煤炭开采过程中碳排放,提高绿色用能比重。推广化石能源开采先进技术装备,加快对燃油、燃煤设备等电气化改造。
 
推进能源加工储运提效降碳。加快炼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炼厂、智能炼厂建设,延伸炼化产业链,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煤炭分质分梯级利用,推动煤炭转化向高固碳率产品发展。优化煤炭物流网络,提升铁路运输比例,发展多式联运等绿色运输方式,支持企业推广智慧低碳仓储和物流。
 
大力发展能源低碳循环经济。创新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煤矸石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避免污染大气和地下水。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区、关停高污染矿区发展风电、光伏或农林生物质产业。
 
二、促进用能方式绿色化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转型发展,加快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基础上,推动伊电集团、万基控股、龙泽焦化、龙新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推进13个省级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以电机、风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排查淘汰落后产能,推广节能设备产品,每年争创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6家、市级绿色工厂12家。到2025年,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用能。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广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建立以碳排放、化石能源消费控制为约束的减排机制,推动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执行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总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总工业比例下降5%左右。
 
推广建筑低碳化发展。组织实施《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宣贯引导新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发展本土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落实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推进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与功能提升,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住宅建筑节能水平与用能效率,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培育本地区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落实装配式建筑资金奖补支持政策,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公共交通体系全面融合,打造节能、低碳、高效城市客运体系;完善枢纽场站集疏运结构,推动形成“3+7”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到2025年,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较2021年增长15%以上。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跨企业信息系统协同、装备技术发展,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稳步有序推进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车辆的替代。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改造,鼓励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完成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推动省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工作。到2025年,新增充电桩1.2万个,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实现高速公路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
 
促进生活领域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发挥现有燃煤、燃气等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增加主城区和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城城区集中供热面积。推广商用电炊具、智能家电等设施,提高餐饮服务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持续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洁净型煤配送供应。
 
加快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推进大型农业生产机械电能替代,培育和发展电气化农机服务站点,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电气化改造,推广电气化育苗、种植、畜牧水产养殖技术等。优化电网企业办电流程,大力推广高能效用电技术。加快迭代升级农业电气化新技术、新产品,助力乡村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推进家居生活领域电能替代,倡导使用节能高效空调、电冰箱、电厨炊等家用电器,提升电能在农村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引领乡村绿色用能新风尚。
 
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附加值,激发企业综合利用内生动力。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到2025年,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达30%。依托市供销社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PPP模式),开展城市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体系精细化分类、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充分发挥洛阳市机械装备制造优势,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逐步建立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园区。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0%,全市实施农村垃圾分类行政村达100%。
 
 
三、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
 
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控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探索实施区域能评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区域能评+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节能管理模式。以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为重点,加快制度突破、机制创新、模式探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项目流动和集聚。对接智慧节能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有效提升管理节能水平。推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实施能源消费“集成化”“智能化”改造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
 
严控“两高一危”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摸排“两高”项目底数,分类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对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减量或等量置换政策要求,坚决实施煤耗、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能效水平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严格落实新建(含改扩建)“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依法依规做好“两高”项目审核上报工作,严把项目审批、能耗和环境准入关口。严格涉危险物品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项目“入园”选址、“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生产、运输、使用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节能管理能力。成立能源发展和节能服务中心,完善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强化节能管理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能源强度控制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序安排项目建设和投产达效,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96家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负责人,继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水平。
 
持续强化煤炭消费减量。科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全市有色、煤电、化工、建材等行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管控,着力压减高耗能、高排放和过剩落后产能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工业余热余压、电厂热力、可再生能源等替代煤炭消费,推动新建、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实施农业散煤替代,加快淘汰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第五章着力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以底线思维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建设能源基础网络,持续完善能源产供储消体系,全面提高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切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过程中的能源安全。
 
一、完善能源输运网络
 
打造新一代坚强智能电网。推动洛阳市“一核两区两轴”骨干网架优化升级,实现“互联网+”智能化全覆盖,提高风光等多种清洁能源消纳配置能力,加快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形成各电压等级灵活调配、多元化负荷安全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全面提升城镇供电质量和农网保障水平。持续强化市级电网主网架,消除末端电网供电安全隐患。推动市域220千伏支撑电网优化升级,加快城市区、工业园区及末端地区变电站建设,强化市县220千伏环网结构。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开展供电高可靠性示范,实施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改造,提升城市城镇配电网供电能力和防洪抗灾能力。巩固提升农网改造升级成果,加强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电网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小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逐步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实现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完善油气输送网络。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实施、多主体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强化气源统筹调配能力,提升管网互联互通水平。提高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运行水平,扩大油品输入规模。深入实施“气化洛阳”工程,加快“陕气入洛”管道建设,开工建设三门峡—新安—伊川、伊川—郑州薛店互联互通工程等输气管道项目,形成“1+4”的天然气外引格局,强化气源保障,完善以中心城区和组团县为核心、向生态县辐射的“环线+支线”供气网络。
 
适度超前建设充电网络。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产业园区、景区及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形成智能充电网络,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城市物流、环卫、工程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公交、公务用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燃油(气)出租车置换更新。
 
 
 
二、提高能源风险管控能力
 
增强能源储备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实施热电联产机组,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和热电冷多联供,改善电力系统调峰性能,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等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大数据中心等工商业用电大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LNG储备中心储气调峰体系。加强区域性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建设,持续完善油库、加油站等油品储备设施。建成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油商业储备基地。
 
提高电力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强化电网分区运行能力,推进220千伏分区电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互通互济能力、上下级电网协调水平。加强电网黑启动电源建设,加快推进洛宁等水电调峰设施建设。推进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落实《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重要用户应急能力建设情况排查,督促重要用户配足柴油发电机、UPS(不间断电源)等自备应急电源,确保应急发电设备“应配尽配、配而能用”。加强应急发电车、应急照明装置等防汛抢险保供电应急装备配备,适当配置卫星电话或远距离应急对讲机,采购涉水能力较强车辆或为车辆加装涉水配件。提升电力安全核心信息自主可控能力,购置国产自主化的电子信息安全设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中间件,逐步减少对国外产品和技术的依赖,实现软硬件设施的自主可控和国产替代,降低安全风险。
 
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完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保护。完成各地调度主站、配电自动化主站、调控云、数据中心等防护能力提升建设,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方案,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健全7×24小时网络安全在线监测机制,加强关键节点监控,提升网络安全分析管控能力。加大安全接入平台、隔离装置等自主可控产品应用力度,建立网络安全常态监督和通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技防体系,健全全域网络安全技术监管体系。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第六章积极培育现代能源发展体系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升级,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筑支撑能源低碳转型的新增长点。
 
一、推动能源智慧化升级
 
推进电网数字化建设。加强新型电力系统运行机制研究,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加快新型计量设备改造升级,提升数据采集、检测的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新型计量体系建设,全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探索电力行业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保护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电网状态全息感知、信息全向传递、业务全景协调、安全全域防护、数字全效赋能。
 
加快智能煤矿建设。加大煤矿智能化设备投入,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实施采掘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智能传感器与数据高效连续传输等技术装备应用,探索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推进供电、通风、运输、安全监管、地面洗选等固定场所无人值守。
 
促进油气设施智能化发展。全面接入省智能化油气管网平台。采集管理管网基础信息,监控管道运行动态,提升全市油气管道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系统智能化改造,推广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推进天然气接收站、调压站智能化建设。
 
优化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聚焦产业发展、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城,深度挖掘“能源-经济-环境-民生”关联关系,拓展能源大数据应用场景。开展智能调度、负荷调控等智慧能源系统技术应用,推进能源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围绕能源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等业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企业级智慧能源平台,推进共性技术平台化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强化能源科技创新
 
加快能源创新能力建设。以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项目,优化配置能源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优势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增加人才储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深度脱碳技术研发储备,加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应用。加快低碳能源技术装备产业化,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围绕煤层气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加强内外合作,加快能源科技成果转化。
 
三、打造能源产业发展新引擎
 
推动太阳能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先进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和智能逆变系统,促进太阳能集成应用技术开发,推动高效率、低成本的太阳能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积极推动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发展,促进分布式利用技术与储能技术融合,实现上游制造与下游应用市场协同立体化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推进风能产业集聚发展。重点突破风电场运行维护、变流变桨智能控制、风场大数据管理等关键技术,提升低风速风电机组生产制造水平。支持叶片、轴承、制动器、塔筒等风电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风电装备产业链更加完备。推进风电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风电与储能技术的融合,提高风电基地消纳利用水平,提升风电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力。
 
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产业多元化发展。积极发展生物质资源收运、成型、气化、发电及供热综合利用装置,加快发展生物质供气供热、生物液体燃料等。推动水热型中低温地热应用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热泵、换热器装备,补齐地热装备制造业短板。推动地热在旅游康养、生态种植养殖、观光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地热能多元协同发展。
 
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依托全市现有基础,围绕制氢、提纯、储存、运输、加氢站建设、加注、氢能电池、氢能汽车等产业环节,构建生产、研发、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发展体系,探索开展氢能利用及运营。鼓励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培育氢能“研产储运用”产业链。规划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产业核心发展区,实现大功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规模化制造,不断提升燃料电池产业化能力,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氢能电池汽车产业链优势企业。
 
 
四、推进乡村能源变革与试点示范
 
加快完善农村和边远地区能源基础设施。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加强脱贫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升级。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在气源有保障、经济可承受的情况下,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
 
巩固提升农网改造升级成果。加强高标准农田生产设施电气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电网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短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逐步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实现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推动新能源富民产业。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加大电、气、生物质锅炉等清洁供暖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在分散供暖的农村地区,就地取材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实施乡村减污降碳行动。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广农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生活取暖、炊事等领域用能的清洁替代。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推进新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县域、开发区、村镇为单位,采取多能互补、智能园区、产业融合等模式,建设新一批试点示范区,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推动试点示范区逐步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消费体系。鼓励各地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城乡清洁能源融合发展新路径,构建城乡统筹、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零碳村庄”。
 
第七章创新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坚持破解瓶颈和增强活力相结合,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理,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机制保障。
 
一、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扎实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落实电价机制,稳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有序推动油气体制改革。完善天然气管网管理机制,充分借助市级天然气管网公司统筹作用,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探索实施储气设施定价机制及运营模式,合理疏导储气成本。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化定价范围,完善管道天然气输配气价格体系。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高油气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理
 
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激励机制,执行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优化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探索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做好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街接。推动绿色金融,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各类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开发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并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向上积极争取在我市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联合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扶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
 
优化能源监管模式。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保障国家、省及市能源重大规划、政策、标准和项目有效落地。加强能源领域信用管理,强化能源市场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健全能源侧预警应急机制,强化能源生产、运行、环境等领域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制度和应急调度机制,有效减少能源中断损失。依托现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天然气、电力、煤炭等能源资源线上交易,有效发挥交易平台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能源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决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落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鼓励本市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推动水泥、电解铝、化工等其他重点排放行业做好碳交易前期工作。引导重点用能单位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用能权交易市场,深入研究煤耗、能耗指标收储交易机制,探索实施指标收储交易。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交易机制。积极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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