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600483)12月1日晚间公告,12月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件,福能集团函告其于11月29日与莆田市发改委签订了《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和《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莆田市发改委同意福能集团在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工业园内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主要是建设2台600MW等级燃煤供热机组,对石门澳工业园、秀屿笏石工业园区和木材加工区等实行集中供热,计划总投资55亿元,预计2015年核准,2016年底建成投产。
莆田市发改委同意福能集团在秀屿区开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主要为石城渔港(200MW)和平海湾F区(200MW)两个海上风电场,计划总投资85亿元,预计2015年列入国家能源局海上风电建设规划,2016年核准,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同意福能集团在已有的陆上风电场进行技改或加密建设,支持开发莆田潘宅风电场。
福能股份表示,控股股东在函告中所提及的协议仅为框架性文件,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如公司利用控股股东提供的上述商业机会,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