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国电吉林龙华乾安化字风电场新建(49.5MW)工程 (24×2000KW +1×1500KW风力发电机组)的风机塔筒、附件 (含塔筒基础环、塔筒各段间及机舱和塔筒的法兰联结)及其相关的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5年有连续3年从事塔架制造的业绩。已有1500KW-2000KW塔筒在四个49.5MW及以上风场一次性成功安装并投入一年商业运行的业绩。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12月01日-12月07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7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
联系人:刘颖
电话:010-57210577 13611284625
传真:010-80308761
邮箱:1316669418@qq.com
说明:本信息仅供参考,未作明确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