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 长乐外海K区、J区、I区(北) 三个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三个项目总装机规模达 1528MW,均属福建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海上风电工程。
批复显示,受开工所需的部分审批手续未能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全部完成影响,省发改委决定保留项目原有核准条件不变,仅将有效期顺延一年,以保障工程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其中,长乐外海K区项目 装机558MW,由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约54.05亿元建设,位于长乐松下镇东侧海域,拟布置31台单机容量18MW风机;长乐外海J区项目 装机656MW,由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约65.88亿元建设,场址位于东犬岛东侧海域,拟安装41台16MW机组;长乐外海I区(北)项目 装机314MW,由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约35.65亿元建设,同样位于东犬岛东侧海域,拟安装18台16MW机组及1台26MW试验机组。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项目将与 长乐外海D区、E区及I区(南) 共同实施集中统一送出,总送出容量达 2100MW。送出工程拟采用 柔性直流输电技术,配套建设 ±525kV 海上换流站、±525kV 陆上集控站(含10%容量、2小时储能系统)及一回 ±525kV 直流海缆线路,以提升大规模海上风电并网的稳定性与经济性。
今年以来,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延期现象增多。除福建外,马祖岛外海上风电场(300MW)也于今年3月获批延期一年;广东方面,阳江三山岛多个海上风电项目亦在今年3月获准延期一年,原因未公开披露。业内人士指出,审批流程复杂性、海域使用协调及送出工程建设周期,是当前影响海上风电按期开工的主要因素。
编者短评
核准延期并不意味着项目停滞,而是产业链与政策环境博弈的现实写照。随着海上风电单机容量不断攀升、柔直送出成为大基地标配,前期工作复杂度显著提升。如何在保障生态与安全的前提下压缩审批周期,将是各地推动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