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能源函〔2011〕154号文件对华电宁夏海原风场8个风电项目出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至此,宁夏海原风场已获得自治区核准40万千瓦,获取路条40万千瓦,开工建设40万千瓦。
今年以来,面对国家能源局出台收紧风电核准权政策的严峻形势,宁夏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可持续价值”理念,深入实施“二次创业”,围绕国家第二轮西部大开发,不断拓宽思路,抓住机遇,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将华电作为海原风场的开发主体并同意批复海原风场接入电网容量,稳步推进区域风电项目发展步伐。超前谋划,迎难而上,将前期工作关口前移,多次向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汇报华电在宁夏风电项目发展规划,通过在国家、自治区两个层面共同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华电风电项目的影响力,有力推进了宁夏区域风电项目的快速蓬勃发展。
截至目前,华电在宁夏投产及在建风电80万千瓦,储备风电资源200万千瓦,位居五大发电集团在宁夏风电市场首位。计划到2013年,海原、宁东两大风电基地将全部实现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