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9日,深圳能源发布《董事会八届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已于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深能海洋能源(汕头)有限公司” 的议案。此举旨在为汕头粤东海上风电基地3-5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标志着这个百万千瓦级的海上风电项目进入了实质性的推进阶段。
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高达人民币2亿元,由深圳能源牵头,联合了产业链上的多家重量级企业,堪称一支海上风电的“联合舰队”。股权结构清晰,实力雄厚:深圳能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能海洋能源有限公司出资1.4亿元,持股70%,占据主导地位;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2000万元,分别持股10%;专注于海洋工程服务的深圳市德威胜潜水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持股8%;风电整机巨头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2%。为支持此次合资,深圳能源同步宣布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洋能源公司增资1.4亿元。
这个强大的联盟并非临时组建。回溯至2023年10月,由上述五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获得了汕头粤东海上风电基地3-5项目(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的开发权。此次设立合资公司,正是将当初的竞配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关键落子。

深圳能源在公告中阐释了此次投资的战略意义:设立汕头公司不仅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必要载体,更将助力公司实现深远海国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零的突破”。这不仅能显著提升公司绿色清洁能源的装机占比,巩固其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的领导地位,更能为后续深耕和拓展区域海上风电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合资公司的设立,一个汇聚了能源开发商、大型基建投资方、地方政府平台、高端装备制造商和专业施工方的产业生态已现雏形。各方优势互补,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推动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从蓝图走向现实,为我国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掌上风电编后语:深圳能源此次联合产业巨头落子汕头,其意义远超一个项目的开端。它展现了一种在复杂重大的新能源基建项目中,日趋成熟和高效的“中国模式”:由领先的能源国企牵头,整合从投资、建设、设备到地方资源的最优力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专业协同的“发展共同体”。这不仅是资本的合作,更是技术、市场与地方发展诉求的深度融合。面对技术要求更高、投资规模更大的深远海风电,这种“舰队式”出击或将成为主流。汕头公司的成立,吹响了向深蓝挺进的号角,也让我们对“十四五”中后期海上风电的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具体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