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上风电消息:7月7日,辽宁省阜新市与锦州市同步发布风电项目主体优选公告,两大项目合计装机容量达 210 万千瓦,这一集中放量举措为辽宁省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也引发新能源开发企业的广泛关注。
阜新市此次推出的 2025 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建设规模达 120 万千瓦,且将一次性落实到中选业主。据公告显示,该项目的推出旨在全面落实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与能源综合创新,其依据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 辽宁省 2025 年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在申报主体资格方面,阜新市明确要求申报企业须为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或其控股方具备风电项目开发与运营管理经验,资金实力能满足申报容量总投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集团下的分(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视为同一申报主体,需提供集团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且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时,申报主体及所属集团公司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能处于禁止在辽宁申请建设风电项目的处罚期内。
申报流程上,阜新市的优选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10 日,有意向的企业需在 7 月 10 日 16:00 前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主体信息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经核对通过后可获取优选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一经申领概不退还。申报时间则定在 2025 年 7 月 17 日 9:00-17:00,申报企业还需对优选工作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锦州市此次规划的风电总装机容量为 90 万千瓦,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主体。其项目推出同样是为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助力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实现。
锦州对申报企业的要求更为细致,除需是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外,申报企业或其控股方须在全国范围内具备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且在国内拥有 50 万千瓦以上在运的风电场,资金实力也需满足申报风电容量总投资要求,同时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此外,竞争优选出的项目业主获取风场资源单体规模至少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启动建设,最晚于 2030 年并网,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期开工并网,将取消其规模配置。申报企业还需承诺取得风电建设指标后到项目建成并网 5 年内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在工作程序上,锦州的风电项目申报需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及县政府推荐后,再由市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资格预审,随后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最后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申报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12 时,逾期不予受理。
掌上风电编后语:此次阜新与锦州集中推出大规模风电项目主体优选,是辽宁省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当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严格的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流程,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也为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随着这些项目的落地建设,辽宁在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构建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实一步,未来有望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为全国能源转型贡献 “辽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