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洮南市已获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经洮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决策,将该项目建设指标分配给洮南东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由其以控股方式组织开展此次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合资企业优选工作。
据悉,洮南市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洮南市域内,建设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
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如是集团公司,可授权唯一一家下属企业参与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申报,违反相关规定的,申报资料均无效。
申报企业需具有开发相应装机规模风电项目的资质条件,具备满足申报装机规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属集团在银行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AA。
公告如下:
关于开展洮南市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合资企业优选工作的公告
依据吉林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227号)及《关于下达四平等地5个氢基绿能产业园区风电建设指标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235号),洮南市已获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经洮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决策,将该项目建设指标分配给洮南东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由其以控股方式组织开展此次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合资企业优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申报。
一、基本情况
1.优选单位:洮南东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服务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洮南市域内
4.建设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
5.占股比例:优选单位51%,合资企业49%
6.项目概述:2024年以来,为有效落实省政府2024年“率先突破行动”重点任务,推动洮南等五个“百亿级投资”氢基绿能产业园区建设,经省能源局报请省政府同意,专项下达支持地方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风电项目建设规模,所获收益最大程度支持绿能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如是集团公司,可授权唯一一家下属企业参与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申报,违反相关规定的,申报资料均无效。
2.申报企业需具有开发相应装机规模风电项目的资质条件,具备满足申报装机规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属集团在银行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AA。
3.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风电项目开发业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需持有风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的(含在建,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材料并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已与洮南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优先支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申报企业已在洮南市成立公司的优先支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申报企业在洮南市已有能源装备制造或氢、氨、醇项目产业落地的优先支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申报企业出具“项目优先选用地方国有企业承建、优先选用地方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地方国有企业和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不能满足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的,可选用在地方纳税的承建企业及产品供应企业。”承诺函的优先支持。
8.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内不擅自进行股权变更和转让。如遇特殊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
9.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企业向服务单位报名参加优选,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文件格式递交邮箱:zllove18626688693@163.com;报名截止2025年5月12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企业向服务单位递交申报资料文件(6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 U盘形式提交),递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00号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0:00,逾期不再受理。
3.优选联系人
优选单位:洮南东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189 4379 0022
服务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 2668 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