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刘平十分关注新能源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建议从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加大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但要避免小规模接收站“遍地开花”。这些建议,都已获得相关部委的回复,部分得到了相关部委的采纳。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刘平还将持续关注新能源:在海南省试点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怎样持续研究、开发新能源,让新能源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新引擎?
“我将提出关于加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配套支持政策的建议。”刘平建议,为推动包括海南在内的风电建设,要建立健全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体系,出台适用于深远海区域海上风电的建设管理办法,并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挖掘市场潜能,加快产业和资源的整合,加快完善产业链建设。
刘平还将提出关于在海南自贸港大力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围绕氢能发展上中下游产业链系统的规划,制定符合自贸港条件的配套优惠政策;加大对环岛天然气资源等清洁能源的勘探与开发的支持力度;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可供开发的环岛海域风能资源和潮流能资源,便于后续开发;扶持一批风电龙头新能源企业落户、开发海南岛的优势风能资源,打造海上风电与氢能产业链。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刘平表示,他会继续围绕海洋新能源以及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相关政策等提出建议,助力海南争做“双碳”工作优等生,为推进自贸港建设打造强有力的新引擎。
据非公开渠道消息,近日,海南省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和电力建设实际,制定了涉及11个场址,总装机123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
根据方案,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 11 个场址作为近期重点项目,分别位于临高西北部、儋州西北部、东方西部、乐东西部和万宁东 南 部海域,单个场址规划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 150 万千瓦,总开发容量为 123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