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
受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清三营风电场一期、五花坪风电场二期、海兴风电场、康保卧龙山风电场二期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助爬器及伴随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商业运营。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风力发电机组助爬器,详见技术部分。
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各投标人应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招标人将分别评定。
标段 风电场名称 核准号 招标内容 数量、规格
包1 崇礼清三营风电场一期 2006-0543 助爬器 58台(风机高55米)
包2 沽源五花坪风电场二期 2009-0081 助爬器 33台(风机高80米)
包3 海兴风电场 2006-0493 助爬器 33台(风机高61.5米)
包4 康保卧龙山风电场二期 2009-0080 助爬器 33台(风机高80米)
2.投标人资质、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的独立法人,具备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和相应资格,产品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合格报告(以原件为准)。近三年内,助爬器在风力发电机组内商业运行和售出总计不少于1000台套(以原合同为准,价格可覆盖)的单位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付款条件:
4.1货物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由本合同所列明的卖方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10%的收据,招标人在收到保函和收据后,经审核无误,15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款的10 %。(质保期36个月)
4.2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
5.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在2012年10月30日—2012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时间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及资质资格中要求的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颖
电 话:010-57210577 13611284625
传 真:010-57210577
邮 箱:1316669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