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济南长清风力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备案,项目公司为国电济南长清新能源项目筹建处,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济南长清新能源项目筹建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五峰山镇与万德镇境内
建设规模:49.9MW(24台2000kW风机,1台1900KW风机,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
计划工期:10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升压站建筑工程和进站道路及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标段。
水文气象:国电济南长清风电场一期工程地处暖温带气候区,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夏热冬冷、四季分明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为极地或极地变形大陆气团所控制,不断受来自西伯利亚干冷气团的侵袭,盛行西北、北和东北风。春季,风多且大,尤以4月份最大,平均风速为4米/秒,为全年平均风速最大月。春季大风占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的56%左右。夏季,受热带、副热带海洋气团所左右,盛吹西南、南和东南风。秋季,雨季基本结束,高空西风带日渐加强南下,东南季风逐渐向西北季风过渡,形成短促的风速微弱。年平均气温14.7℃,年平均降水量671.1mm,年日照时数2616.8小时。最冷月为1月,月平均气温为-0.4℃,最热月为7月,月平均气温为27.5℃。年无霜期235天。
施工地质:场地内上部地层主要为耕植土,下伏寒武或泰山群基岩。整个场地内地层结构自上而下依次如下:
①耕植土(Q4):分布于大部场地,厚度0.2~1.6米,平均0.49米;地层杂色,松散,稍湿,含大量植物根系,底部混有碎石。
②强风化粉砂岩(∈):分布于部分场地,厚度1.6~4.2米,平均2.63米;地层紫红色,细粒结构,层状构造,主要成分为粉砂、细砂、粘土等泥质物,风化程度强,坚硬程度属于极软岩,岩体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
③强风化石灰岩(∈):分布于大部场地,厚度1.6~3.0米,平均2.30米;地层灰色,晶状结构,层理构造,主要成分为方解石,表面具鲕状结构,风化程度强,坚硬程度为较软岩,岩体较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V级。
④强风化混合花岗岩(Ar):分布于大部场区,厚度3.6~9.8米,平均6.43米;地层淡灰色,粒状变晶结构,片麻状构造,主要成分为钾长石、斜长石、石英、黑云母等,风化程度强,坚硬程度为较软岩,岩体较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V级。
5中风化混合花岗岩(Ar):分布于大部场区,最大揭露厚度18.4米,顶面埋深一般4.8~12.0米;地层淡灰色,粒状变晶结构,片麻状构造,主要成分为钾长石、斜长石、石英、黑云母等,风化程度中等,坚硬程度为较硬岩,岩体较完整,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III级。
场地地下水主要以潜水的形式赋存于风化岩裂隙中。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水位埋深一般40米左右,地下水水位年变幅在2.0米左右;据当地水文地质资料,环境土及地下水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
交通运输:工程区距济南市直线距离约42km,距泰安市直线约33km。工程区南面有S104省道,东面有G104国道、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及在建中京沪高速铁路穿过,场区内各村(镇)之间均有乡村公路连接,交通方便。
周围环境:本工程地理坐标介于116°50′49″~116°53′49″(E),36°20′15″~36°27′41″(N)之间。工程区系鲁中低山、丘陵地形地貌,地面高程为110.00m~450.00m。工程区距济南市直线距离约42km,距泰安市直线约33km。工程区南面有S104省道,东面有G104国道、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及在建中京沪高速铁路穿过,场区内各村(镇)之间均有乡村公路连接,交通方便。
招标范围:
C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2-236-03):升压站建筑工程和进站道路及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3个类似以上工程。投标人须由项目公司签署已成功在三座49.5MW风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箱变的风场安装施工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的证明,投标人无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和投运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投标文件。
3.4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必须证企相符,投标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进行验证,具有担任过49.5MW风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具有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10月17日-10月23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本标段为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6日9时30分
联系人:刘颖
电 话:010-57210577 13611284625
传 真:010-80308761
邮 箱:1316669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