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4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大唐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 配套 100 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公告,引发能源行业广泛关注。此次调整涉及项目主体、投资金额、机组配置及建设地点等核心要素,标志着这一省级重点新能源项目进入优化升级新阶段。

根据公告披露,项目单位由原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变更为 “大唐扶余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这一变更被业内解读为实现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关键举措,有助于强化项目与地方发展的协同联动,提升运营效率。在投资层面,项目总投资由 508971.27 万元调整为 464814.04 万元,缩减幅度达 44157.23 万元,对应项目资本金也从 101794.26 万元降至 92962.81 万元,在保障项目规模的同时实现了成本优化。
最引人注目的调整体现在机组配置上。原规划的 “新建单机容量 6.25 兆瓦风电机组 160 台” 方案,被优化为 “新建单机容量 8.34 兆瓦风电机组 116 台、单机容量 8.14 兆瓦风电机组 4 台”。经测算,调整后机组总数虽减少 40 台,但单机容量平均提升超 30%,总装机容量仍保持 100 万千瓦设计标准。大容量机组的应用不仅能减少土地占用面积,提高单位土地资源发电效率,更能降低后期运维成本,符合新能源项目集约化发展趋势。
此外,项目建设地点中涉及的 “五家站镇” 调整为 “长春岭镇”,相关部门表示此举是结合区域风资源禀赋及土地规划进行的精细化优化,将进一步提升项目发电效能。
回溯项目背景,该风电项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经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271 号文件核准立项,项目代码为 2409-220000-04-01-543419。此次变更源于扶余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大唐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 配套 100 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扶发改发〔2025〕33 号),吉林省发改委在批复中明确指出,调整旨在 “节约利用土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实现项目属地化管理”。
公告强调,除上述变更内容外,项目其他建设要求仍按照原核准文件执行。此次调整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批复之日起生效。
掌上风电编后语:大唐扶余风电项目的此次优化调整,是新能源项目在实践中动态适配发展需求的典型案例。投资成本的精准控制、机组技术的迭代升级与管理模式的属地化创新,三者形成合力,既响应了国家 “降本增效” 的能源发展要求,也为吉林省新能源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随着大容量机组技术的落地与属地化运营体系的建立,该项目有望在提升清洁电力供应能力的同时,为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注入更强动能,其后续建设进展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