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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出炉!鼓励企业引进推广微风发电技术
2024-04-18
 近日,宁夏永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
 
·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300兆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有效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下降14%、16%,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20兆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3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通知》还指出,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构建绿色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稳步有序发展太阳能。充分挖掘本地消纳能力,坚持集中与分布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实施“光伏+生态”等立体开发综合利用项目。
 
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充分挖掘闽宁镇风能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引进推广微风发电技术。围绕闽宁绿电小镇建设小型风电项目,盘活达力斯头关风电场,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的风电发展格局。
 
适度开发生物质能。鼓励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养殖粪便、粮食加工剩余物、污泥等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等项目。稳步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突破300兆瓦。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0兆瓦。
 
全文如下:
 
中共永宁县委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3年第26次常委会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碳达峰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为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明确各行业、各领域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高质量引领支撑永宁县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初步构建全县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碳排放总量增速明显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300兆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有效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下降14%、16%,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20兆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3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十六五”时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持续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控煤炭消费增量,积极发展并推广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强化节能减排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构建绿色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稳步有序发展太阳能。充分挖掘本地消纳能力,坚持集中与分布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实施“光伏+生态”等立体开发综合利用项目。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充分挖掘闽宁镇风能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引进推广微风发电技术。围绕闽宁绿电小镇建设小型风电项目,盘活达力斯头关风电场,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的风电发展格局。适度开发生物质能。鼓励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养殖粪便、粮食加工剩余物、污泥等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等项目。稳步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持续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供气覆盖范围。推进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满足天然气用户增长需求。合理规划天然气加气站、LNG液化气站布局,保障天然气供应。推动氢能利用有序发展。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突破300兆瓦。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0兆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交通运输局,闽宁镇人民政府,国网永宁供电公司)
 
2.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持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推动煤电清洁低碳建设。扎实推动纳入规划的清洁高效先进煤电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伊品生物存量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改造力度,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持续压减煤炭消费存量。积极推动工业燃煤(油)蒸汽锅炉的能源替代改造,统筹推进落实各乡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太阳能”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减少散煤使用,在燃气(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区域,实施清洁热源替代。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加强天然气输运和存储能力建设,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下降20%,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95%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石油消费保持稳定,天然气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到2030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天然气供应稳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商投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3.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重。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新模式示范,推进闽宁“绿电小镇”建设,加快形成“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新格局。加快新型用电技术与装备的创新、推广应用和设备的电气化改造,促进电能灵活高效应用,提高全社会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工业领域加快电锅炉等应用,交通领域推广电动汽车应用,农业生产及加工领域推广机井电排灌、电烘干等应用,民生领域因地制宜推广电采暖、电炊事设备。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到2025年,电力消费比重提高到35%以上。到2030年,电力消费比重提高到4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水务局、科技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闽宁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提高用能管理能力水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伊品生物、启元药业、瀛海天琛等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开展能源管理服务,推动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用能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对标对表,树立行业标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市监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永宁工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打造节能低碳园区及闽宁产业园绿电园区。推动煤电(自备电厂)、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闽宁镇人民政府)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推进能效标准实施。落实能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高效节能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商投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永宁供电公司)
 
(三)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能结构不断优化。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优化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严格控制“高碳低效”产业扩张,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发绿色涉及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闽宁产业园绿电工业园区。促进数字赋能升级,实施重点行业和领域“四大改造”攻坚行动,推动工业领域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到2024年末,实现重点耗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完成绿色工厂创建3家,打造10个绿色产品。到2027年,力争创建成功闽宁产业园绿电工业园区。到2030年,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进一步优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2.严控节能减排约束指标。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及《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强化强制性标准约束,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增量产业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着力培育“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高质量”的产业体系。严格实施过剩产能淘汰,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差别电价,持续淘汰低端低效设备,推动节能、环保、安全不达标、产品不合格及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3.实施工业领域技术降碳。围绕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推动重点企业节能改造,加快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工业绿色低碳水平整体提升。实施建材行业生料粉磨辊压等技术改造,鼓励工业尾气综合利用。对现有产业重点通用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升级替代,推进生产过程低碳化,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业窑(炉)、供热系统、电机系统、空调系统、空压系统、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高能效产品和设备,提高重点通用设备的运行能效。支持海洋线缆、铁狮环保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构建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1.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和经济适度集聚。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中心城区进行布局,形成与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空间格局。加快转变城乡规划方式,构建县级中心城市(永宁城区和望远城区),重点镇(闽宁镇、李俊镇)、一般镇(望洪镇、胜利乡)三级城镇结构体系,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配合银川市推进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绿色低碳社区、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建,加快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国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更加精准集约,人口集疏更加有序,城乡建设布局更加合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推行新建建筑绿色升级。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城区、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促进民用建筑能效提升,推广新型建筑技术,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建筑、“零碳”、“低碳”建筑示范工程创建。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逐年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依托永宁工业园区产业优势,培育利用再生材料生产绿色建材的骨干企业,积极打造绿色建材生产应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3.推进建筑能效提升。优化建筑供暖保温方式,有效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对既有建筑实施综合改造,推进清洁能源热源替代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热网管路,提高一级管网供热能力;引入分布式供热系统,应用清洁高效供暖技术,形成太阳能等新技术和清洁能源为补充的供热体系。加强建筑用能管理,推进建筑节能管理、绿色低碳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扩大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开展建筑用能设备系统、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全面推行建筑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一体化系统建设。到2025年,累计完成老旧小区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到2030年,城市公共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单位面积建筑能耗比2020年降低5%左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鼓励农村住房建设应用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太阳能暖房等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建设绿色低碳新型农房。优先采用太阳能、空气源(水源)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产品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设施,淘汰和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国网永宁供电公司)
 
(五)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用能结构,推广交通运输节能设备和节能降碳技术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交通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1.推广低碳交通工具。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使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电动化、清洁化、高效化,扩大电力、绿氢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全面普及新能源电动公交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和工程机械,加快轻量化挂车和智能仓储配送设备的推广应用。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老旧货运车辆,持续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旅游景区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景区接驳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到2025年,稳定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市政车辆新能源逐步替代,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有所下降;到203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车辆占营运车辆比重进一步扩大,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9.5%左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商投局、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统筹推进以南绕城高速、快速通道、主干道路畅通等交通网络建设,实现各类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化衔接,推动县域交通与银川市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强化各类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打通道路微循环,建设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完善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不断完善县城、望远镇步道、自行车道建设,逐步优化城市慢行系统。推动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加快构建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交通体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3.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强充电站(桩)、换电站、LNG加注站、CNG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节能清洁型交通工具发展。优化公路与其他线性基础设施的线位布设,推进废旧路面材料、轮胎以及建筑垃圾等循环利用,推广车用燃油清洁增效技术、燃油品质提升等节能降碳技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公路建设。到2025年,全县公共充电桩规模达到120台;到2030年,公共充电桩达到250台。(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网永宁供电公司)
 
(六)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紧抓资源利用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1.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持续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企业间、产业间物尽其用、闭合循环,以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流管理。到2025年,工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产出率持续提高。(牵头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拓宽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大一般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大力推广以粉煤灰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推进绿色公路工程建设,加大废旧材料再生利用。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强化利废项目示范引领,进一步拓宽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1%以上;到203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重点完善废旧农膜(塑料)资源化利用的产业体系,其他废旧物资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完善再生资源废弃物分类、收集系统。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85%以上;到203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持续提高。(牵头单位:县商投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重点推动县城和望远片区基本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推进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源头减量,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健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到203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七)实施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提升行动。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严守生态资源系统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资源,稳固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贺兰山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水源涵养和防风固沙成效,高品质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长廊永宁段;提升植被复合度,阻挡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筑牢贺兰山生态屏障。实施黄河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强黄河生态保护带保护治理。依托县域河湖、沟渠、公路沿线林带建设生态廊道,构建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到2025年,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30年,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功能得到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水务局)
 
2.稳固生态系统碳汇本底。实施生态绿化提升工程,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成网络的兼具固碳与生态价值实现的高质量绿色空间体系。充分发挥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黄河生态景观带、西部水系景观带、鹤泉湖、鸣翠湖、银子湖、人民公园、交通通道两侧绿色开敞空间以及覆盖城乡的绿道网络,构建县域绿色空间结构。摸清全县碳汇资源底数,完善县域内林草碳汇资源信息,积极融入“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提高全县林草碳汇资源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18%,湿地面积保持在0.81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4.7%;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5%。(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水务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3.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广农业种养循环模式和清洁农业模式,建设“光伏+设施农业”等农光互补低碳农业。推进化肥、农药、地膜减量增效,推广环保型肥料和生物农药,改进施肥施药方式。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体系。强化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力度,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提升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围绕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结合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应用示范推广、病虫害防控、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土壤质量,增加土壤固碳能力。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持续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八)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撑行动。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用好“前引导+后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和“揭榜挂帅”等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优势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创建技术创新中心,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碳足迹认证,促进企业碳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监局)
 
2.加强创新能力与人才培育。落实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推进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企业倍增行动。支持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合同研发、订单生产等合作方式开展专业化协作配套,构建绿色低碳创新生态圈。积极引进培育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拔尖人才及团队,重点支持“领域专精、层次高端、梯队有序”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提供高端人才保障。加大科技转化和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教体局)
 
3.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重点推进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二氧化碳减排协同污染物治理等技术应用。加快清洁燃料、氢燃料电池等燃料、能源替代技术,发展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利用等工艺替代技术,对各类固废、废液、废气进行低碳化处置、高值化利用和再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风力(光伏)设备、集成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发电技术。推动氢能利用有序发展,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并形成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九)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政府机关单位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进校园”、“低碳主题宣传活动”、“节能低碳绿色生活”等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低碳家庭、绿色低碳学校、绿色低碳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开展碳普惠试点建设,加大碳普惠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碳普惠。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加强绿色、低碳、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体系的认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升级。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等绿色产品的比例,倡导国有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投局、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推动伊品生物、晓鸣农牧等上市公司按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4.强化能力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区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组织相关培训和专题学习,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委党校)
 
(十)其他协同减排降碳行动
 
1.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化行动。推进公共机构建筑绿色化改造行动,对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依托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加强能耗统计数据分析。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创建活动,持续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在全县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各类场馆中,持续培育和树立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技术成熟先进、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节能、节水达标工程。开展低碳办公活动,推广无纸化办公与在线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行精简高效会议组织模式,完善远程会议系统,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倡导公务绿色出行,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公务用车低碳化。(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行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有效传导,从而牵引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施用煤污染治理工程。开展不达标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含)燃煤锅炉,淘汰县城市建成区外10蒸吨/小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重点涉气排放企业烟气旁路取消工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装备制造、家具制造、化学原料药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针对性治理工程;推广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动城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实施车油管控工程。实施老旧车辆淘汰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工程,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稳定,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进一步降低。(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商投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3.推进绿色金融减排支持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等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碳排放权、用能权、山林权、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未来收益权、农业生态补偿收益权等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绿色信贷保险等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制碳排放及林业碳汇相关保险产品,用好以碳排放配额、碳汇价值作为质押融资的贷款保证保险。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通过“保险+服务+补偿”的绿色保险模式,加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配合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分公司、工商银行永宁支行、建设银行永宁支行、农业银行永宁支行、中国银行永宁支行、宁夏银行永宁支行、农村商业银行)
 
4.绿色低碳体制机制创新行动。按照国家战略部署,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努力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碳汇权益交易等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区、市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进行落实;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补偿途径。在评价考核、政策激励、市场化机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大胆探索。(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自然资源局)
 
5.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管理建设。对全县主要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情况开展实时监控、分析、预警,有效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考核、温室气体清单管理、重点排放源管理等各项工作。配合银川市建立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编制县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碳排放达峰工作提供重点排放源数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四、对外合作
 
(一)推进绿色贸易合作。加大力度拓展高质量、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鼓励引导外贸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模式,引进国内外投资企业、外贸企业,推动“三新”产业国内推介和国际贸易往来,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广泛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积极扩大绿色技术、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等进口,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商投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市监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引导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阿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等平台,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县商投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市监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委、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点任务,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县发改局要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碳达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政府工作要求,增强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治责任。要对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强化项目支撑。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县发改局要建立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库,将重点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产业升级、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动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好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分年度更新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滚动发展态势,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部门(单位)要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向县发改局报送碳达峰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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