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和措施》提到,2023年,北京市要组织开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节能部分)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条例》立法论证工作。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研究出台有关实施方案,推进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一体化节约。
编制印发《北京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2023年能源工作要点》《推进本市新型储能发展总体方案》《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加快推进送电入京的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建设,积极谋划政府间绿电专项合作路径,稳步提升绿电进京规模。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做好外调绿电和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筹。
印发实施《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地热及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利用,试点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通知全文如下: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根据市委生态文明委2023年工作要点、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规划政策
组织开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节能部分)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条例》立法论证工作。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研究出台有关实施方案,推进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一体化节约。
二、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按照国家部署和本市要求,推动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实施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做好协调工作,推动出台实施能源、科技、建筑、交通等本市碳达峰碳中和“1+N”系列政策文件。深化对重点问题的研究,推动各区进一步明确碳排放控制路径。
三、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
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委推动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能,研究制定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依法组织约60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继续推进京津冀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支持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改造。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完善本市绿色技术创新政策,持续推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四、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发展
编制印发《北京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2023年能源工作要点》《推进本市新型储能发展总体方案》《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进送电入京的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建设,积极谋划政府间绿电专项合作路径,稳步提升绿电进京规模。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做好外调绿电和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筹。印发实施《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本地地热及热泵、光伏系统,科学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供暖,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利用,试点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五、深入实施强化节能措施
组织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推动实施节能技改工程,制修订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完善能评承诺制试点方案,推动实施在城市副中心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和碳排放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建立健全本市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方法和制度工作方案》,推动公共建筑节能。
六、持续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制定印发反食品浪费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食品浪费监测、调查、统计工作,跟踪评价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向社会公开年度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制定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密云区、延庆区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调度服务,督促推动任务加快实施。编制印发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50场“小旧家电进社区”试点活动,推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七、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统筹实施《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2023年度计划,发挥生态涵养区工作专班统筹作用,继续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体系和统计制度,有效促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
八、持续完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
配合国家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北京电网输配电价,及时疏导上游气价浮动影响,研究出台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和定额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改革,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启动非居民其他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
九、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实施固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成安定循环经济园区项目,加快推动怀柔区等厨余垃圾处理骨干设施项目、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推动永定河平原南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建设。建成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朝南万亩森林公园二期。加快建设温榆河公园朝阳区、昌平区、顺义区二期工程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