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改委据此组织开发风电项目核准,督促企业加快开展风电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
本批次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核准,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并要求持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做好统筹协调,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完善前期工作等,降低非技术成本,不向项目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不分摊费用,不强行要求投资其他项目产业等。
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储备,统筹规划,积极拓展。各地优先支持在2021年夏季防汛救灾、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有突出表现的中国华能河南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公司所属项目并支持其参加下一批次开发方案。
通知提出要统筹推进风电项目高质量建设,提高项目建设标准,风电发展需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采用先进风机技术降低噪音,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做好风电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
对于接入消纳服务,要求电网企业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消纳主体责任,优化流程,缩短周期,保障项目及时并网。省电力公司要加快完善电源侧储能设施能力认定、竣工验收、并网运行和日常调度等技术管理措施和流程规范,发挥储能对消纳提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