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2016年12月27日,我委印发《江苏省“十三五”电力发展专项规划》(苏发改能源发〔2016〕1518号),提出了全省“十三五”期间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全省“十三五”电力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明确,以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电力供应安全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电源结构优化,着力推进电力节能减排,着力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着力推进科技装备升级,着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可靠的电力保障。
其中风力发电,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报告》、《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按照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布式应用并举的思路,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的原则,积极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海上风电开发;全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沿海陆上风电和内陆低风速风电协调发展,促进内陆低风速风电尽快形成规模。组织开展分散式风能应用示范,推动接入低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