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各市将依据本地区消纳责任权重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增风光项目规模,确保项目有序接替。鉴于延安市已通过陕皖外送通道一并报送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2026年延安市不再另行开展项目竞争配置。其余各市须参照省级指导方案自行制定市级竞争配置办法并抄送省发改委,竞争配置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排序及申报材料报送省发改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在支持导向上,文件明确重点扶持风光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草光互补、林光互补、风电光伏制氢,以及新能源与煤电(油气、化工、高载能)融合、零碳园区、零碳矿区等集成融合项目,助力高排放地区及企业低碳转型,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
建设时限方面,纳入2026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2029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评分规则上,各市制定的竞配方法须涵盖企业投资能力、前期工作进展及技术能力等要素,并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电网接入消纳能力作为重要竞争条件。采取综合评分法时,前期工作及电网接入消纳能力分值占比不得低于60%,且不得设置违反市场公平性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