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联合国执行气候政策的常设性机构――联合国CDM(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简称“EB”),拒绝了中国10个风电CDM项目的核准。
CDM是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三大重要途径之一。另两个途径是联合履约机制和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这三种途径,就可以实现国际间温室气体减排的合作。
其中,CDM项目的申报涉及能源工业、制造业、化工行业、交通运输业、废物处置、农业等15大部门和行业领域。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沼气发电等一些新兴能源行业成了当下申报的热门。
目前,监督碳排放交易的EB掌管着CDM项目的审批权。在国际上,只有成功注册CDM项目并获得签发,才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进行碳交易。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一直关注于国际碳交易市场,积极为国内国际CDM项目合作牵线搭桥,协助国内的一些减排项目按照联合国CDM项目注册的要求进行申报前的准备。
按照《京都议定书》,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承担着减排任务,而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还不受此约束。与此同时,在减排成本上,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要高5~20倍;这使得发达国家单靠自身能力实现议定书所设定的减排目标,十分困难。因此,《京都议定书》同时允许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以完成自己的责任。这也推动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在这一市场体系中,发达国家一些承担减排义务的企业,可以购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而完成自己的减排任务。发展中国家可以从中获得发达国家的减排资金和技术,以缓解、改善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关人士表示说。
但是,从今年年中起,EB就开始拒绝核准来自中国的风电CDM项目。
“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作出这样的决定,是想先给中国一个下马威。”相关人士在接受《北京科技报》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目前联合国CDM注册项目大部分都在中国。一些发达国家将自己的排放指标,分给了不同的企业来实施。这些企业为了以较低的成本完成自己的减排任务,就会到中国寻找可以合作的项目。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它们了解了中国合作方可以实现的减排量,然后按照国际市场碳交易的价格和规则,付给中方相应的资金。截至2008年12月23日,我国340个项目获得了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已经获得签发的82个项目为我国企业带来的直接收益达到近7亿美元。
据挪威点碳咨询公司的统计,近年来,全球碳交易量一直呈上升趋势。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然而,大量的减排资金流入中国却引起了西方很多国家的不满。这些国家认为,按照目前的交易规则,中国成了最大的受益国,这是它们并不愿意看到的。
相关人士表示,一些发达国家担心,如果中国CDM注册项目不断增长,而不受到限制,中国将会牢牢掌控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要供应源。这样一来,他们目前在国际上所拥有的碳交易定价权就会逐步丧失。因此,这些国家要求EB对中国CDM项目的审核严格控制。这才有了中国风电项目的此番遭遇。
这一观点得到了相关专业人士的认同。EB停止核准中国的风电项目可能与政治有很大关系,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应该起了很大的作用。相关人士的分析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此次哥本哈根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美国代表就公开宣称,他们一个美元的气候减排援助资金都不会流入中国,而是转向其他国家,特别是非洲一些欠发达的国家。
“但美国的这一愿望似乎不太现实。”有关人士表示,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报告,全球的CDM项目在各大洲分布极不均衡。中国、印度、巴西、韩国是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一直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80%以上。其中,中国的项目数及相关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非洲虽然发展中国家集中,也最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持,以提高减排能力,但他们CDM发展却比较缓慢。全球1231个CDM项目中,其中只有25个在非洲国家实施。“美国要完成减排义务,没有办法完全绕开中国。”
不过也有人认为,现在EB停止核准中国风电项目,将对中国众多减排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这对国际社会也十分不利。“这样的做法与目前二氧化碳减排的整个国际潮流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在国际上也招致了很大的争议。”
近日,国际风能理事会和国际排放交易组织就对EB的一些做法提出了严重批评。他们在公开声明中认为,EB的决定既缺乏证据支持,又不够公开透明;这个决定将对发展中国家的CDM项目、风能项目乃至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EB的这一决定与其自身机构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EB目前人员较少,没有在世界各地设置办事机构,对中国的气候减排政策和项目的了解不够,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其判断。
“国际社会的资金和项目我们应该积极争取,但是只能看作我国发展风电项目的一个有效补充。”中国科学院院士严陆光说。
近年来,中国越来越多的风电项目开始上马。严陆光认为,在保护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时,中国减少煤电、大力发展风电等新兴能源已经成为一种政策方向,因此中国没有必要因为国际社会减少支持就削减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