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最终决定向中国制造的发电厂规模风电塔征收44.99%至70.63%的反倾销关税,并额外征收21.86%至34.81%的反补贴关税。
中国企业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天顺风能公司、重山风力设备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征收更高关税,“所有其它”中国制造商与出口商将被征收70.63%的最高关税。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3年1月31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该机构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据美方统计数据,2011年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金额为2.2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