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以“管二函〔2012〕126号”函复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同意备案《新疆哈密东南部200万千瓦项目烟墩第三风电场安全预评价报告》。
《新疆哈密东南部200万千瓦项目烟墩第三风电场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89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号)要求,应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申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召开了《新疆哈密东南部200万千瓦项目烟墩第三风电场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新疆哈密东南部200万千瓦项目烟墩第三风电场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由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