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以“发改气候[2011]3147号”文,签署了湖南分公司城步新能源公司南山风电一期49.5MW工程 CDM项目授权文件:同意南山风电一期CDM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并授权城步新能源公司作为中方的实施机构开展项目活动,同意该公司向瑞碳交易有限公司转让该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至此,南山风电一期CDM项目完成了国内核准工作。
南山风电(一期)CDM项目的开发于2010年底正式启动,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委托了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为减少项目风险,采用了常见的双边开发模式。城步新能源公司与中水物资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历经了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国家发改委核准等阶段,终于有望将项目送出国门。
项目获得批复后,该公司需等待买方办理其所在国的授权文件。经营实体将对该公司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复审并形成最后的审定报告。此两项工作预计在今年4月份完成。之后,该公司可将项目向联合国执行理事会提交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