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玉林大容山25.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DZB10-311
1.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第二次邀请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本标的招标范围:单机容量1.5MW,总容量为25.5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投标人业绩要求: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同类型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4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出售招标文件日期:即日起-11月8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第一挂网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不必再购买,招标代理机构将第二次挂网标书电子版发送给第一次挂网标书购买人)
1.6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物资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010-58682359/58682326。
1.6.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0114014170010600
1.6.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接待中心一层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北京市西三环六里桥北300米,马路东侧),同时必须在国电物资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1.6.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标书售出后不退。
1.6.4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6.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6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1.7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1.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地点:国电接待中心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北京市西三环六里桥北300米,马路东侧)
1.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间为2010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09:30整,会址见大堂路标。(若第二次挂网没有增加新的标书购买人,递交第一步开标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09:30整)
1.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人:国电广西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92号建行大厦21层
电话:13807882363
传真:0771-2531009
联系人:谢海峰
邮箱:xie2073@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B座625室
邮编:100034
电话:010-58682342
传真:010-58682324
邮箱:wz03@cgdc.com.cn(澄清事宜请用此邮箱联系)
联系人:沈长玉(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1.6.6条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