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14年度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湖北为2032小时,高于全国1893小时的平均水平),并要求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和消纳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风电有效利用工作,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要结合资源条件、区域电网运行现状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提出考核性保障指标。二是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引导开发企业扎实开展测风、资源评价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核准条件。要加强项目并网的衔接,督促电网企业积极开展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建设工作。各风电开发企业要加强风能资源测评、地质勘查、微观选址、设备选型和接入系统设计等工作,提高风电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质量。三是要加快风电开发建设。要督促开发企业更加重视前期工作,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土地利用的协调工作,更加重视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风电开发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四是要加强风电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各开发企业要加强项目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管理,建立完善的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系。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理、机组运行调试、风电场并网检测、项目竣工验收等风电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实行重大项目建设后评估制度。
省能源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相关单位,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工作,促进我省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