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指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18日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阳黎塘风电场核准的批复》(南发改能源项目〔2023〕13号)对项目进行核准。因风机选型问题,项目建设实际并网容量与计划并网容量存在客观偏差,同意该项目调减项目装机容量,由“200兆瓦”变更为“199.65兆瓦”,项目总投资及其余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地址等技术指标与原批文保持一致。
据悉,宾阳黎塘风电场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宾阳县东侧黎塘镇、王灵镇一带山脊、山包区域,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大唐桂寰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装机容量为200兆瓦。本项目须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即80兆瓦时储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项目总投资130590.61万元。
详情如下: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宾阳黎塘风电场核准容量的函
南发改函〔2026〕343号
广西大唐桂寰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宾阳黎塘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核定并网的说明》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委意见函告如下:
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23年12月18日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阳黎塘风电场核准的批复》(南发改能源项目〔2023〕13号)对项目进行核准。因风机选型问题,项目建设实际并网容量与计划并网容量存在客观偏差,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308-450000-04-01-469071)调减项目装机容量,由“200兆瓦”变更为“199.65兆瓦”,项目总投资及其余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地址等技术指标与原批文保持一致。
二、请广西大唐桂寰新能源有限公司凭本复函与原项目核准文件(南发改能源项目〔2023〕13号)办理项目其他相关手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印发









